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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五子棋运动赛事活动的监督管理,保证五子棋运动赛事组织工作更加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维护赛事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为各赛事举办单位提供更好的办赛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25年版)》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指南。
(一)本指南所称赛事是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的综合性运动会五子棋比赛以及各级、各类五子棋运动单项比赛。五子棋运动网络赛事办赛指南另行制定。
(二)五子棋运动赛事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赛中赛后监管,监管与服务相结合。
各级体育部门对所辖区域内五子棋运动赛事承担安全监管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对五子棋运动赛事安全监管承担相应责任,各级五子棋运动行业管理部门、各级五子棋协会对五子棋运动赛事安全承担项目管理责任,负责所辖区域内五子棋运动赛事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三)各级各类五子棋运动赛事应有明确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相应的权利与义务。承办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序良俗,执行体育行业规范,确保赛事安全,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A类国际五子棋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五子棋比赛、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或由体育总局主办、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五子棋比赛,以及棋牌中心主办的跨省(区、市)的国际体育赛事;
2.B类国际五子棋赛事:由棋牌中心主办,或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的国际五子棋赛事。
3.C类国际五子棋赛事:地方自行主办,或与棋牌中心共同主办但由地方主导的国际五子棋赛事。
由棋牌中心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五子棋比赛以及列入年度计划的全国五子棋赛事,如全国智力运动会、锦标赛、俱乐部联赛、冠军赛等。
由棋牌中心主办的全国性五子棋赛事活动,如巡回赛、公开赛、邀请赛、校际联赛等;由棋牌中心联合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其他全国性五子棋赛事活动;由省级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最高水平五子棋比赛(如锦标赛、省运会等)。
省级体育主管部门或省级五子棋协会主办的其他赛事;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相关五子棋赛事;由市级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最高水平五子棋比赛(如锦标赛、市运会等)。
申办单位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需提前至少12个月向棋牌中心提交申办意向函,说明赛事性质、规模、时间及国际合作方信息。根据国际赛事的不同类别,分别进行如下处理:
A类国际五子棋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照现行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审批。参加此类活动人员的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由体育总局办理。
B类国际五子棋赛事,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棋牌中心根据申办意向函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出具相关意见函,再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报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参加此类活动人员的邀请函、接待通知等相关外事手续由地方办理。
C类国际五子棋赛事实行报备制。作为地方外事活动棋牌中心根据申办意向函履行内部审核手续,出具相关意见函,再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报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棋牌中心给予业务指导,并在制定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时,统一向体育总局备案。
办赛单位在履行报批手续时,除按外事行文要求上报请示外,还需附有关收费情况说明。A类和B类国际赛事,各办赛单位在赛事举办后1个月内应提交总结报告;C类国际赛事,各办赛单位于每年11月1日前将基本情况、收费情况、举办成效及相关建议等内容一并报告。
(1)棋牌中心于本年度的下半年或第二年度的第一季度发布国家级五子棋赛事承办公告;
(3)由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成立评议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对征集单位进行评比,产生中标单位;
(5)与承办单位商定并签署承办协议,并根据提供的赛事指导和服务内容收取必要的赛事服务费。
(1)承办单位根据赛事类别提前向主办单位提交办赛协商函:公开赛、邀请赛提前至少3个月;
(2)主办单位对办赛条件进行考评,并与办赛单位商定赛事举办时间、规模等;
(3)主办单位与办赛单位商定和签订赛事举办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棋牌中心主办的赛事活动,根据提供的赛事指导和服务内容收取必要的赛事服务费。
(三)赛事申办报告。包括:申办的理由,申办地的基本社会情况,赛事场地、食宿交通等基本情况,经费保障情况,当地人民政府及体育部门的支持情况,办赛经验情况等。
(四)赛事筹备方案。包括:组织方案、接待方案、安保方案、新闻宣传方案、卫生防疫方案、应急预案等。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和个人,所在地具备开展群众性五子棋运动赛事活动的基础,且获得当地政府和所在地五子棋组织的积极支持和相关的安全保障。
3.所在城市社会安定,秩序良好,环境优美,且拥有能满足比赛所需的场地设施条件。
4.交通便捷,能为赛事参与人员等提供良好的食宿、交通等接待条件和工作条件的保障。
6.具有较高的竞赛组织管理水平和较丰富的办赛经验,拥有专业高效的执行团队。
8.国际性赛事申办单位还需具备涉外服务能力,包括外语接待、国际支付、跨境通讯等。
赛场面积应与赛事规模相适应,不低于2.5㎡/人。要有充足的光线以及良好的通风条件,能够满足网络数据传输速度以及网络安全等要求。赛场需谨防阳光或灯光直射,不能在棋盘上形成反光。赛场应有标志明显的安全应急通道。整个场地应根据比赛的要求和室内布局将竞赛器材进行适当的布置。
除比赛场地外,赛场周边要有满足比赛技术要求的辅助用房,至少包括竞赛办公室、裁判室、转播室、器材室等,每间面积不少于20㎡;国际性赛事需增设国际裁判休息室、翻译工作室。
(1)比赛用桌:一般长度120-180cm、高度60-70cm、宽度45-60cm为宜。也可采用茶几配备沙发的形式。
(2)坐椅:须与赛桌的高度相匹配,数量必须保证每一位参赛选手及执场裁判能拥有自己的坐椅。
(3)棋盘:盘由纵横各15条等距离、垂直交叉的平行线个交叉点。邻近两个交叉点的距离纵线厘米,横线)棋子:分黑、白两色,形状为扁圆形,有一面凸起,厚度不超过0.8厘米,直径为2.0~2.3厘米。数量应能保证顺利终局,正式比赛以黑棋113枚、白棋112枚为宜。棋子材质、重量不限,但应为硬质,不易磨损,且适合于方便移动,放在棋盘上具有一定稳定性。
(5)计时器:应是具有两个钟面的专用计时钟,应能用数字准确地显示时间,能分别准确地累计对局双方剩余的行棋时间。棋钟要求避免刺眼,运行时声响应很低弱。在超时的情况下,棋钟必须在第一时间非常清楚明确地显示是哪方超时。
(6)公告栏、比赛成绩表、比赛日程表、轮次表、记分表、技术申诉表、记录纸、笔。
五子棋赛事竞赛工作团队一般由技术代表、裁判团队、技术申诉委员会、竞赛辅助工作人员等几方面人员组成。承办单位根据办赛类别及规模组建和配备竞赛工作团队。
(5)国家级五子棋赛事、全国性公开赛和邀请赛的竞赛工作团队由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择优选派并向社会公示。裁判数量原则上按照每10桌配备1名裁判员。
4.赛前需对各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及安全方面的培训,国际性赛事还需开展涉外礼仪、翻译规范等专项培训,确保其具备胜任岗位需求的能力。
承办单位从赛事申办成功开始,应成立筹备委员会或筹备工作小组,负责与各组织单位的日常联络,并按照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要求,完成好赛前筹备工作,根据举办赛事的时间,提前 2 个月落实接待酒店及比赛场地。
根据赛事的性质和级别,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其它赛事组织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赛事组委会,以协调组织各方的关系,完成赛事各项组织工作,确保赛事的平稳、安全、顺利进行。
组委会的成员包括: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委员等。下设办公室、竞赛、新闻宣传、国际联络(国际性赛事)、安全保障、场地器材、医疗卫生等部门,负责赛事的全面工作,严格履行办赛协议,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① 全国五子棋赛事应按照《中国五子棋竞赛规则(2025年版)》组织比赛。
② 五子棋赛事竞赛规程由主办单位制定并发布。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赛事名称、竞赛日期和地点、主办单位、竞赛项目、参加单位、运动员参赛资格、参加办法、竞赛办法、采用的竞赛规则、名次录取与奖励办法、报名报到、参赛队的规定、裁判人员选派、规程总则的解释权等,以及赛事的其他事项。
补充规定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报名情况、场地情况、赛事日程编排等综合因素考虑,遵循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前提下,对赛事编排、竞赛办法、竞赛通则等进行详细的补充说明。补充规定是主办单位依据规则和执行规程,确保赛事顺利举行而颁布的必要的补充文件,是完整的赛事文件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补充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比赛时间、地点、报名要求、报到须知、联系办法、食宿交通安排、技术会议、收费标准以及组委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参考信息,一般由承办单位制定,主办单位发布。国际性赛事需附英文版本。
承办单位应在赛前(至少提前2天)完成秩序册的制作,数量应保证参赛队每人1本及赛事主要官员及裁判员、工作人员使用。国际性赛事需附英文对照版秩序册。
秩序册内容包括:竞赛规程、补充通知、补充规定、组织委员会、工作机构、技术官员名单、参赛人员名单、比赛日程表、其他需要的赛事表格材料等。
比赛成绩需编印成册,在赛后以电子版或纸质版形式公布。成绩册内容包括:比赛名称、比赛时间、比赛成绩及名次。
承办单位应在赛前(国家级赛事至少提前60天,其他全国性赛事至少提前30天)与主办单位沟通完成以下准备事项:
报名是竞赛的基础性工作,是各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对参与赛事的明确表达。制证是赛事对参赛单位和参赛运动员取得参赛权的认定和标志。
(1)报名。根据规程的规定和要求提前制定报名表,下发报名通知,报名日期截止后,确定赛事的参赛人员名单;国际性赛事需开通国际报名通道。
(2)资格审查。主办单位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所有报名的参赛队和运动员按照规程对于资格的要求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要求的报名队和运动员,主办单位要及时向报名单位反馈,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调整。不能调整的将取消比赛资格;国际性赛事需核验国际参赛资质。
(3)制证。在对参赛(人)队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为参加赛事的人员制作并发放表示其身份的证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为参赛运动员制作带有本人照片的证件)。证件作为持证者在比赛期间参与赛事活动的凭证。
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类别和规模选派竞赛工作团队人员,原则上选派工作于赛前30天完成,须于赛前15天对拟选派裁判人员进行公示。
竞赛工作团队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裁判费以及往返途中和比赛期间人身意外保险,均由承办单位承担。承办单位与主办单位商定实施方式。
(1)承办单位根据该项赛事的《赛事竞赛组织要求》和《比赛器材设备清单》对照检查、逐一落实场地标准和器材清单。比赛所用场地应通过主办单位验收合格。
(2)确保所有的电子设备、成绩和信息显示设备、相关的网络信息系统均可以正常使用。
(3)比赛所用全部器材应通过主办单位审定,并符合竞赛规程的要求。器材的数量应满足赛事的需求。
(4)赛事背景板、宣传标识、比赛奖杯等由承办单位设计,报主办单位审核后制作;国际性赛事需包含国际体育组织LOGO及多语言标识。
(1)确定竞赛日程。在赛事报名结束后,应及时根据赛事日期及报名情况排定竞赛日程并公布。
(2)抽签与编排。根据竞赛规程和报名情况确定赛事抽签和编排原则。抽签和编排工作要科学、合理、准确、公平、公正、公开。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于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进行。在会后第一时间公布;国际性赛事需采用国际通用抽签系统。
从运动队及工作人员报到开始,即可认为进入比赛阶段。各部门要集中精力、明确职责,按照预定的分工,各司其职地开展工作。赛中工作主要有以下几项:
组委会应根据补充通知,安排专人对接运动队、裁判员、媒体记者等的报到及接待工作。裁判长及工作人员提前2天报到,技术申诉委员会成员、一般裁判员及参赛队提前1天报到。报到接待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几项工作:
(5)收取参赛费用,开具收费票据;国际性赛事需提供多语言接待指引及货币兑换协助。
由组委会各部门负责人、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主要内容为通报赛事整体筹备情况和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一般于比赛前召开。
由竞赛团队、辅助工作团队、志愿者全体人员参加。由组委会相关领导进行思想动员,对工作纪律提出要求;由裁判长进行工作分工,统一执裁尺度,统一思想认识。一般于赛前 1-2 天召开。
由主办单位代表、裁判长、编排长、技术申诉委员会成员、承办单位代表、各队教练和领队参加。就赛事的组织情况、参赛技术性、纪律性问题进行说明,更改参赛运动员名单,进行比赛抽签工作。一般于比赛前1天举行。国际性赛事需配备翻译人员。
(1)开闭幕式、开赛仪式和颁奖仪式可结合当地文化活动、比赛相关的活动等举行,应反映当地地域和文化特色。
(3)组委会应根据赛事规模制定与之相适应的闭幕式组织方案。对颁奖流程、工作流程、风险预案等政策、规则进行严密设计,合理高效配置人员及物资。在颁奖仪式举行前,要逐一落实奖杯、奖牌、证书、奖品、颁奖台、托盘、颁奖背景音乐、颁奖嘉宾、礼仪人员(分运动员引导员、颁奖嘉宾引导员、托盘人员)等。在颁奖仪式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志愿者答谢仪式。奖杯、奖牌、证书由主办单位审定标准,承办单位制作。国际性赛事需按照国际体育组织标准设计奖牌证书。
(4)承办单位须做好开赛仪式、颁奖仪式的拍摄工作,做好照片及视频留存,并于仪式结束当日报主办单位。
(5)及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各种状况和问题,如遇突发事件,需第一时间根据应急预案及时解决并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立即上报。
(1)设立技术申诉委员会,并通过公开方式告知参赛运动员申诉或复议的方式、时限、地点等信息。国际性赛事申诉需提供多语言版本材料。
(2)及时处理比赛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申诉或复议、纠纷事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人员。
(1)比赛的全过程严格执行《五子棋赛事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试行)》的规定。
(2)通过宣传教育及签订赛风赛纪承诺书等方式告知参赛人员赛风赛纪的相关要求。
(1)收集的赛事资料包括:比赛开赛及结束新闻通稿、比赛照片及视频等各类宣传资料、比赛秩序册、成绩册、裁判长和办赛单位赛事总结报告(国际性赛事需提供英文版)等。
(2)各类资料报送时间点为:开赛新闻稿及照片比赛当日报送;比赛期间宣传资料根据比赛阶段适时报送;比赛颁奖照片及宣传资料于结束当日报送;秩序册、成绩册各5本于比赛结束后1天报送;裁判长和承办单位赛事总结报告于比赛结束1周内报送。
(3)承办单位赛事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比赛筹备及组织的基本情况、参赛情况、接待及后勤保障工作、比赛有无出现突发事件及解决方案、其他合理化建议等。
1.承办单位必须在赛前至少1个月制定出赛事安保方案,以及针对易发生危及公共群体的各类风险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承办单位必须在赛前至少1个月向当地公安部门对赛事进行报备,并为比赛投保公众责任险,为相应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国际性赛事需加强涉外人员安保措施。
3.比赛期间,场馆及各重点区域应有专门的安保人员维持秩序,并采取恰当有效的安保措施,保护参赛队伍和场内观众的安全。
1.入住酒店应尽可能安排在赛场附近,赛场在住宿酒店里为最优,若条件不允许,原则上两者距离不超过3公里。如赛场与组委会推荐的住宿酒店距离较远,组委会应安排车辆接送参赛运动员。
2.承办单位应为运动员、教练员及其他随队人员推荐价格优惠的不同档次酒店,以满足不同参赛人群需求。推荐酒店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段市场价格。
3.根据赛事管理要求,主办单位可以对赛事做出统一入住指定酒店要求,须提前在补充通知中明确。
运动队驻地宾馆应做好食品安全检查,并对肉制品送往省级以上检测机构检测并留样。 在比赛期间(从报到日至离会日)必须提供至少1名正式医生、1名医疗辅助人员和1间医疗室或1个医疗工作台。在比赛区域必须提供有效的急救或急救服务,同时还应提供基本应急服务。组委会要在工作计划中公布至少1家赛事定点医院。
1.组委会应制定宣传计划,成立比赛宣传团队,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互联网、多媒体和自媒体等多种渠道,使用视频、音频、图片、文字等多种形式,对比赛和五子棋项目进行多角度宣传,提升宣传效果。其中重要赛事、重点场次应尽可能通过电视或网络进行直播或转播。
2.组委会应积极通过媒体进行赛事新闻发布,宣传赛事及重点参赛运动员,对比赛中出现的好成绩、好故事加大报道力度,宣传推广五子棋项目正面形象,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
(1)赛事各类宣传品包括背景板、场内标语、易拉宝、广告、秩序册、宣传袋等。
(2)背景板和秩序册封面必须包含的要素包括: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主办单位LOGO等。国际性赛事需包含国际体育组织LOGO及多语言宣传。
4.在不影响运动员比赛的前提下,组委会应努力为媒体人员提供采访报道和拍摄的便利。组委会应专门指定1名媒体协调人,具体负责媒体服务工作。在比赛期间,媒体协调人负责引导和协调媒体人员,为媒体人员报道比赛提供协助,同时告知媒体人员的行为不得影响运动员的比赛。国际性赛事需设多语言媒体中心。
(一)赛事的市场开发工作应按照比赛协议中的约定进行,各类广告的设置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主办及承办方应仔细审查所有的赞助商合同,并确保所有承诺得到履行。
(二)各类宣传内容、广告元素的设计与制作由组委会安排专项工作团队“统一设计、整体实施、统一验收”,且在印刷、制作、发布前须经主办单位审核认可。国际性赛事广告需符合国际体育组织商业规则。
(三)组委会可在主会场区域设置提供商品展位和设施。赛场广告与宣传元素的布置方案须经主办单位审核认可,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不影响运动员的比赛;按照各赞助商享有的权益比例确定广告大小、位置和数量;整个赛场布置应综合考虑,协调一致,美观大方,呈现专业形象。
(二)根据赛事活动组织的整体水平、人数规模、层次规格、服务保障、社会影响力等,对全国性赛事活动进行等级评定。
(三)全国性五子棋比赛的赛事评定,由国际跳棋和五子棋部、裁判长、运动员代表等按照比例做出评定,综合各方做出最终评定结果。
(五)对于赛区的监管和规范参照《五子棋赛事活动信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条款执行。